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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5年4月20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沪房地资规[2005]392号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05]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和要求,5月下旬以来,我局对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作了详细部署,目前正按原定计划有序推进。
    一、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由规划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勘查与管理处、地质调查研究院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即先对规划实施以来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然后结合规划目标的实施程度进行评估和论证,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实施的建议。
    二、进度安排和进展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七个阶段完成:
    (1)5月下旬,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
    (2)6月上旬,组织讨论并拟定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编写提纲和内容,并开始对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工作,并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3)6月中旬,在全面调查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规划目标和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4)6月下旬,完成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的初稿,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修改。
    (5)7月上旬,对修改后的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再次讨论,进行第二轮修改。
    (6)7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7)7月下旬,根据专家意见对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第三次修改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前四个阶段的工作,即完成了规划目标实现程度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的初稿。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目前的调查和评估中,我们发现,上海的矿产资源规划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受地质环境的制约因素不断增加;三是规划实施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最严格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建议:
    1、创新规划管理的机制和手段,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重点是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推进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适时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重点就缓解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地面沉降的控制等方面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