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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借款中应注意的问题(一)

2015年4月27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房产抵押借款中应注意的问题(一)

      放款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借款人,借款人用自己的房产向放款人设定抵押担保,这在实践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对于放款人来讲,可能觉得借款人以房产抵押借款,对于自己的资金是比较安全的,但这其中实际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具体来讲:

      一、如果借款人只有一套房产,那么即使在该房产上设定了抵押担保,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该套房产也是难以通过诉讼程序强制拍卖的。因为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置借款人的财产时,必须保留其必要的生活资料,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借款人只有一套房产,如果被拍卖,姜使其无房可住,显然是与人道主义的要求相违背的。

      二、如果借款人拥有两套以上的房产,那么从法律上讲,是可以对其设定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拍卖的;但要防止借款人为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例如,借款人本拥有两套房产,以其中一套设定抵押借款,但其恶意将另外一套房产转移给他人,只是自己只剩一套抵押房产,将会使放款人处于不能通过诉讼程序拍卖该抵押房产的境地。

      青岛房产律师徐作樑将在以后的文章中继续向您介绍其他风险。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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