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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济南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5年5月11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建设部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第一组抵达山东省济南市,在听取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巡视员王树平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观念;二是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安全责任制、施工现场的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抓好安全技术、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对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监理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投入等方面进行治理。

  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据建质函[2006]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认真制定并印发了本省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集中解决了本省建筑施工中存在高处坠落、坍塌、起重机械伤害等突出问题,并对事故多发地区进行了重点监控。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找准突破口、制定专项整治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通过整治,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使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做到有责任、有方法、有措施。

  10月21日,督查组抽查了济南市区四个在建工程,检查中看到企业和项目部对国家、省、市所要求的专项整治工作均作了详细部署,切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也发现了部分项目部对一线工人宣传教育不够,现场安全员安全技术业务不高,对专项安全检查不细,编制专项方案又与现场实施情况不符等情况。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子现场反馈。

  对一个存在楼梯、阳台、楼层临边和通道、预留洞口防护简陋,不符合安全标准规定;施工电缆线乱拉乱扯,开关 箱均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规定;塔吊无检测证明,无验收手续,现场无专人指挥;外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无验收,搭设不符合安全标准规定;施工现场存在多人不带安全帽,各类建筑材料乱堆放,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规定等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下发执法建议通知书。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督查组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