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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道路用地及02-09、02-10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2015年11月4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为解决因道路施工带来的征地拆迁问题,加快民塘路北段的建设进度,拟将位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塘路(白玉街-建设东路段)和该道路西南侧用地进行规划调整。

  该项目主要涉及[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范围内民塘路(白玉街-建设东路段)、02-09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以及02-10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民塘路以及02-09、02-1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在基本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的情况下,将民塘路(白玉街-建设东路段)道路红线宽度由40-45米调整至40米(主要为道路人行道和绿化带宽度调整);02-09地块用地面积由15338平方米调整为15271平方米;02-10地块用地面积由13283平方米调整为13800平方米,其余规划要求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就该调整事项公示,时间为30天(2013年7月25日-2013 年8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楼盘)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将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3335737;传真:23335701

  附件: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