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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堕抵押房陷阱先去房管局查册

2016年5月18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据行家介绍,目前开发商出售抵押房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消费者购房时须打醒十二分精神,谨慎签约,才能避免损失———

  一是发展商先还清银行贷款,赎回契约,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涂消抵押纪录手续后,再出售给买家;二是发展商将整栋物业抵押给银行,成功卖出一间房后,再将抵押房款还给银行,赎回契约,办理涂消手续。以上两种都相对安全,可放心签约。

  第三种正是很多无良发展商惯常使用的伎俩———在收了买家的房款后,长时间不归还银行贷款,同时又以拖延手法欺骗买家。碰上这种情况,买家即使交了钱也无法得到房屋所有权,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目前发生在广地花园的事件就属于这种。

  要防止落入这种陷阱,买家在购房前必须要求楼盘出示商品房预售证原件,因为真正的商品房预售证会显示楼盘的抵押情况。但也曾发生过发展商伪造商品房预售证,隐瞒楼盘抵押情况的现象,建议买家购房前最好先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查册。

  另外,有的开发商会借一些人的身份证和假合同到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即假按揭,这也会危害到购房者的利益,“假业主”也会不明不白背上一身债务。所以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就借出自己的身份证并在开发商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名,否则将来可能惹来重大祸患,也会危及他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