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问题解答
2016年9月14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问题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个贷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
问题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参贷人实际可贷最高额度,按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确定。但个贷单笔最高限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后,个贷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
问题三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年限
)在本市城镇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贷还款期限由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长不超过30年。
问题四 还完贷款的可以继续申请贷款吗?
还清公积金个贷的职工,可按照规定继续申请公积金个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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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
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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