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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房产继承纠纷案

2017年5月16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原告刘三与刘四、刘三、刘四是四兄弟,其父刘二去世后,留有位于青岛市海岸路海岸馨苑小区房产一套。原告找到徐作樑律师要求律师协助其继承该房产。徐作樑律师在详细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后,认真研究了案情,迅速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其实,原告的三位哥哥都同意将房产留给原告一人继承,但大哥刘三身在美国,无法回国出庭表明意见。此种情况下,徐律师首先立即联系法官给身处美国的大哥邮寄送达诉讼材料。同时指导刘三在最短时间内办妥委托公证,并联系确定其他所一位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积极联系法官开庭审理,达成调解书,原告依法继承了涉案房产。从原告找到徐作樑律师,到原告最终取得继承权,前后仅历时两个多月,原告对徐律师的办事效率绅士钦佩。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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