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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2021年8月28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在没有整理这篇文章之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词语的了解应该是非常少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权利证书,通常是一种抵押的权利,主要涉及的是购买房子的权利问题。那么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

一、他项权证概述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范围、权利价值、权利存续期间、注销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他项权证土地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房屋

依据: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8、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二、他项权证类型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其实就是买房子之后,户主拥有的 权利的证书,只是很多人在买房子的时候因为缺乏一些法律知识,所以只知道房产证很重要,但是土地使用证,他项权证等都是同样重要的,所以提醒大家,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看证书是否都具备。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卖房须考虑遗产分配问题

王女士买房时,把一直和自己生活的母亲的名字也写在了房产证上,尽管母亲没有出钱。现在母亲已经去世,王女士还有四个兄弟姐妹,她想知道,如果要卖房的话是否涉及遗产分配问题,是否需要争取其他四人的意见卖房的款项是否需要再分给他们,如需要则配额如何

本律师认为,虽然王女士的母亲买房时没有出钱,但其母亲的名字已列在房产证的权利人栏中,也就是说其母亲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事实已经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即其母对该房屋有一半的产权。王女士如果现在卖房肯定涉及遗产继承和分配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如果王女士的母亲已没有父母和配偶的话,那么其母对该房屋所拥有的一半产权就由王女士和其四个兄妹平均分配;即每人分得五分之一。王女士再加上对该房屋的一半产权,故对该房产总共拥有五分之三的产权。王女士如想出售该房产,必须征得其他四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王女士如想自己完全拥有该房产权,本律师建议她可请求其他四兄妹书面承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这样就可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了。

以上内容由整理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启发,避免在现实中遇到类似的麻烦,谢谢浏览!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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