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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市县后勤)

2015年6月12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核心内容:近年来深圳市加大了对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监管,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使得政府机关在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的同时还节省了行政资本。下面,由房地产小编为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最近,安徽省行管局房改办、综合处负责同志一行到深圳市考察了机关办公用房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过去, 深圳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采取分散管理,大多数办公楼是由政府投资或以土地合作的形式兴建,但这种分散管理的模式造成了很大的弊端:
  一是造成了办公用房使用上的苦乐不均和机关职工福利上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造成了办公用房建设和装修上的盲目攀比,严重助长了超标准兴建和装修楼堂馆所的不正之风;
  三是导致了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管理混乱,随意出租、转让和办公楼失修的情况十分严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97年12月,深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坚决停止新建各种办公楼,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产权委托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各单位和部门对办公用房只有使用权。根据这一决定,深圳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德成同志为组长的清房领导小组,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纪委、市委办公厅、计划局、监察局、财政厅、规划国土局、法制局、市编办等9个单位共同组成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清理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清理,共计收回大楼75座、产权面积65万平方米、资产约57亿元。在清理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定,调余补缺;对由财政开支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合理配置了办公房,基本解决了无房单位租房办公的问题,为财政节约了一大笔开支;对已出租的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进行重新确认,租金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收缴,上缴市财政,杜绝了私自出租办公房的现象,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近两年来,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大了对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监管力度。
  一、统一管理产权。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建立产权归政府所有、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规定凡使用机关物业资产的市属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都应办理资产使用申报登记手续,领取《物业资产使用证》,其主要领导人为机关物业使用责任人。机关物业资产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证。
  二、统一加强监管。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此项规定由市法制局列入2001年的立法计划。
  三、统一管理出租业务和维修基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进行统一管理,收缴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四、统一实行企业化管理。办公用房产权收回后,按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对办公楼的管理、维修、服务、清洁、保安等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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