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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租赁合同成黑中介诈骗道具

2015年6月25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记者调查房屋中介骗钱手段,房地产律师提醒市民注意免责条款。
  前言
  上周四,一市民向本报投诉佰家中介公司涉嫌用拳头强收房租。消息见报后,本报热线接到了数十起读者关于房屋中介的投诉。在这些被投诉的中介公司中,不少是手续合法,
  规模较大的正规公司,令人不禁要问: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跟房屋中介打交道,总会遇到麻烦?应该怎么避免?
  房地产律师提醒市民,租赁房屋签订合同时请尽量使用规范文本,并警惕免责条款。市建委提醒大家,对于规模小、投诉多的中介,一定要提高警惕;而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当地普通水平的,消费者也要留神。此外,合同不规范极易引来后患,所以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完全看清楚。
  案例1 口头协议失效被扣违约金
  去年12月,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卢小姐入租中国音乐学院对面安翔路上的丝竹园小区。
  当时,双方约定承租期为两个月。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职员说,按照公司规定,合同上最短的承租时间是一年,不允许只租两个月。但假如房客租满两个月后,可以随时到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不扣取任何费用。
  今年2月底,卢小姐前往公司办理退房手续。中介公司却提出,卢小姐需支付欠下的300多元电话费,以及提前退房属于合同违约,要罚两个月的违约金,卢小姐与业务人员的口头协商的两月退房属无效协议。
  提醒:
  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条款都落实在书面上,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对协议书中的一些关键条款,有疑问或者含义不清时,请勿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全部推给个人。
  案例2 不用电话宽带却被迫埋单
  去年7月,王先生与一房地产经纪公司签约,租下了位于西城区车公庄北里1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到期时间是今年4月12日。
  入住后,王先生要求对方把电话和adsl都停了,自己不需要使用。经纪公司表示,即日起就可以停。但今年4月,王先生退房时,对方开具的扣款单上,却被扣下了入住以来每个月的电话月租费和宽带费。同时,因为电话久日未去交款,号码已经注销,经纪公司还要求王先生另交200多元的电话初装费。
  提醒:
  在入住前,详细检查承租房子的所有家具和设备,尽量等所有问题解决后再入住。在合同中,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业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同时,尽量在备注条款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物品发生毁损或争执,应明确责任方的义务。
  案例3 退款协议隐藏“陷阱”
  刘先生想在北城租房,中介公司向他承诺一个月之内找到所需房屋,但须先交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一个月之内找不到房,押金如数退还。刘先生与其签订租房委托书时,忽视了委托书里有一条很隐蔽的规定:客户如与房主取得任何联系,即视为中介结束,押金归公司所有。
  第二天,刘先生与中介公司一职员去看房。过程中,该职员让刘先生与房主交换了联系方式。刘先生最后决定不租时,中介公司表示,只要和房东交换了联系方式,就算中介结束,押金可以不退。而当刘先生跟房东联系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提醒:
  此案例中的刘先生,所看的房子也许未必是中介公司的房子,而联系的房东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客户交纳“看房费”后,看房路上其他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等你去退押金时,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案例4 退房近一年押金无着落
  因签合同时没有填写煤气与水的表数,来自福建的林先生去年7月30日退房后,至今没有拿回押金。租赁方称,原因是客户退房后,就联系不上了。
  去年1月30日,林先生与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我们没有填煤气与水的表数。”
  林先生说,退房时,中介公司要求他提供居住期间缴纳的煤气费及水费的单据,“他们说,没有那些就无法退房,因为不知道要扣我多少钱。”
  “我们一般在客户退房后最迟3个月就会退还押金。”该中介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说,出现这个特例的原因是林先生退房后,公司就联系不上他了。她认为可能是林先生换号了。但林先生很肯定地说,他的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变,公司也没有联系过他。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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