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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登记费收缴一览表

2016年1月23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注;1、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闻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2、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收文时间:二00八年六月五日


文章来源:青岛房产律师
律师:徐作樑[青岛]
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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