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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2021年7月29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没有其他住房。

  2、该条解释条款规定,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

  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了解有关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利于在买房时有更大便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