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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对实施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 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的流程有哪些

2021年8月28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国家税务局对实施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

河北省税务局:你局鄂税发490号请示收悉。对税务机关采取的税务措施是否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及如何进行复议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作出的征税和违章处理行为以及各项税务行政都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清应纳税款和应缴的滞纳金、罚款后,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根据和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税收征收管理行为,必须经上一级税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方可就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1991年01月04日实施日期:1991年01月04日

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的流程有哪些

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纳税人,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二、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三、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

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邮寄申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以邮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电子申报。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现场申报。对临时取得应税收入以及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的纳税个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经营现场口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到当地税务机关购领纳税申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按照表式内容全面、如实填写,并按规定加盖印章。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和证件: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扣缴义务人或者代征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报告表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的合法凭证,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者委托代征税款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

为了做好新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与现行的统计登记分类之间的衔接,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就如何将新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归类到现行的经济类型中予以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