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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基本认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概念

2021年9月19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保障性住房基本认识

  国际惯例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

  上海一保障房小区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我国定义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保障性住房买卖是否征收契税的相关内容。当我们享受了国家的保障性住房的福利时,一定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积极缴税。当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