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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 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2年7月22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

  安置房近来随着城市的建设拆迁和被大众所了解,这些年的中国城市建设的加速,几乎把中国变了个大样,而大量城中村的拆除重建需要建设大量的安置房,那么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四、交易风险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实践中,如果具有城市户口的人去农村购买房子的,俗称的买小产权房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但是小产权房价格较为低廉还是有人会购买,那么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违法的小产权房,即非法占用集体用地或者闲置的国有土地,将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变相流转,或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的违法建筑。

  与农民合法所有的农村房屋不同,这类小产权房在建造的时候,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违法建筑,对于这类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是,直接认定合同无效: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即违法建造的小产权房本身就是违法建筑,不能发生设立物权的法律效果,也不能发生流转,作为合同的标的也无法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以认定合同无效为基本原则。

  二是,认定合同效力待定,目前我国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数量巨大,是历史长期积累下来的现实问题和社会问题。在各种价值冲突中,以效力待定方式处理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问题,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也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后,违法建设者依法补办了有关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方面的手续,违法建筑从违法转为合法,合同的效力得以补正而有效;相反,如果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耕地保护规定,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合同就归于无效。

  二、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购买人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是,那么这个合同即是有效的,相反则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

  同时,一些行政法规也规定了城镇居民不得去农村购买小产权房,如: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禁土地管理的决定》重申,;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71号通知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和小产权房。;

  因此,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三、小产权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2、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3、如果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的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四、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有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如果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4、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5、购买小产权房无法申请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同时,房子也不能拿去银行作抵押。

  6、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相关内容。综上,一般来说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或者认定合同效力待定,买卖小产权房有风险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