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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2015年4月20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企业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