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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维修基金如何处理

2017年10月27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房屋转让维修基金如何处理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