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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购房定金后不想买房了怎么办?假离婚买房归谁?

2021年7月29日  青岛房产律师   http://www.qdfclaw.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了购房定金后不想买房了怎么办?

买房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更何况现在到处的房价高涨。因此,为了约束买房人随时后悔继而不再购买未交付的房产,避免因为如此行为造成较大损失,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买房的人拿点定金出来。定金虽然占整个房的价钱不多,但是多少还是一笔较大的数目。可是,实际中,在确定好认购合同书并交下定金之后,发现另有性价比较高的房子,或是自己后面想放弃购房的,为此后悔了不想买了的,在现实中其实大有存在。可是,对于这种情况,实际中会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交了购房定金不想买房了该采取何种应对措施,要看以下具体的情况:

1、如果购房者交了购房定金并签订相关的定金合同,无正当的退房理由时不想继续买房了,开发商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所以说,确定要买房,买哪处房的,千万别脑袋发热,跟着大伙一起买房,如果决定得随意了,可能最后就会损失定金了。

2、如果发现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购房者不想买房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或双倍退还定金。如发现开发商预售时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是遇到这种情况的,就属于当然可以退定金的情况了,若有买房的人要求退定金被拒绝的,建议就采取强硬手段请求退还定金。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如果双方因遭遇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双方无法继续签订及履行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地震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

事实上,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购房者应该及时主张要求对方退化定金吗,若是拒绝的,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的擅长打关于房产交易纠纷的律师,及时追讨定金。

假离婚买房归谁?

  为规避限购或是方便贷款,本来婚姻正常的两口子就闹“假离婚”,恢复单身身份买房。但是,虽然两夫妻“假离婚”只是名义上的,但在法律上确是事实离婚。要确定“假离婚”之后买下的房产该属于谁,首先就看看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按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主要有下面几种: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所以,现在要是“假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实际上就归买房方个人所有。

  因为所谓的“假离婚”,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因此,在此期间已离婚双方是单身的,所购房子自然归个人所有。而且,即便“假结婚”双方再次复婚,房子依然归购房方个人所有。

  最后,虽然有人因为“假离婚”买房后收益,但不乏有“假离婚”真离婚的情况,造成夫妻一方损失,所以在决定离婚的时候,要不确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的,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先。